日前,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。共抽查了天津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山东、四川、安徽、河南等9个省、直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(不涉及出口)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.2%。 此次抽查依据GB4706.32-200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 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》、GB12021.3-2004《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和能源效率等级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,对房间空调器产品的电气安全、电磁兼容特性、噪声、能源效率等级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电气安全、电磁兼容特性、噪声项目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,其中所检产品的噪声项目平均值比标准规定的噪声值低6.2分贝左右。(责编:菜籽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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